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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北个人资企业注册,从事个人资企业注册,个人资企业注册规格,个人资企业注册费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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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设立提交的文件
(一)投资人签署的个人资企业设立申请书;
(二)投资人身份证明;
(三)企业住所证明;
(四)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从事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,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。
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,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。
《个人资企业法》第十条个人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:
(一)企业的名称和住所;
(二)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;
(三)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;
(四)经营范围。
《个人资企业法》第十一条个人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。
《个人资企业法》第十二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,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,予以登记,发给营业执照;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,不予登记,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,说明理由。
《个人资企业法》第十三条个人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,为个人资企业成立日期。
在领取个人资企业营业执照前,投资人不得以个人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。
个人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,也可以委派他人作为个人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。这一规定,说明了个人资企业不但可以在登记管理机关辖区内设立分支机构,也可以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,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资企业承担责任。而个体工商户根据规定不能设立分支机构。另一方面个体工商户虽然可以异地经营,但随着各地近几年相继简化了外来人员的登记手续,从而使个体工商户的异地经营这一规定逐渐淡化。由此可以看出,个人资企业的总体规模一般大于个体工商户。
主营行业:咨询服务 |
公司主营:工商注册,资质代办,税务咨询,代理记账--> |
采购产品:公司注册、资质代办 |
主营地区:郑州市 |
企业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 |
注册资金:人民币1000000万 |
公司成立时间:2010-01-01 |
员工人数:51 - 100 人 |
研发部门人数:5 - 10 人 |
经营模式:服务型 |
经营期限:1949-01-01 至 2031-01-01 |
最近年检时间:2021年 |
登记机关:郑州市工商局 |
年营业额:人民币 10 万元/年以下 |
年出口额:人民币 10 万元/年以下 |
年进口额:人民币 10 万元/年以下 |
经营范围:代理记账、专利代理(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),企业管理咨询,商标代理,非学历短期教育培训。 |
是否提供OEM:是 |
公司邮编:450000 |
公司传真:0371-55021418 |
公司网站:http://www.zzgszx.cn |